5G头条 资讯 国家网信办:拟禁止批量注册、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

国家网信办:拟禁止批量注册、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

10月15日,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关于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…

10月15日,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关于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,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,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,不得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还称,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:(一)不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,或注册与自身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公众账号名称、头像、简介等;(二)恶意假冒、仿冒或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;(三)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;(四)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,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,生成虚假流量数据,制造虚假舆论热点;(五)借突发公共事件煽动极端情绪行为,或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名誉,影响社会和谐稳定;(六)编造虚假信息,伪造原创内容,引用或捏造不实信息来源,歪曲事实真相,误导社会公众;(七)以有偿发布、删除信息等手段,实施非法网络监督、营销诈骗、敲诈勒索,牟取不当利益;(八)批量注册、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;(九)制作、复制、发布违法信息,或未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、复制、发布不良信息;(十)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。

《征求意见稿》要求,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设置醒目、便捷举报入口,公布申诉、投诉、举报方式等信息,健全举报信息受理、甄别、处置、反馈等机制,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,及时有效处理生产运营者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。

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5G头条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5gttw.com/news/1308.html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返回顶部